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

自許當發光體

嚴長壽先生認為不管我們有多少成就,擁有多少鑽戒、汽車、保鑣、聚光燈,都只能算是「反光體」,必須靠外在的光源來證明自己。這個社會應該鼓勵更多的「發光體」也就是能讓自己照亮別人的人。他可以是一個獻身偏鄉教育的小學老師,也可以是熱心公益的社會工作者,或是數十年來默默收容棄嬰的外國傳教士。

有一群廚師,他們每星期輪流到桃園少年看守所去教年輕人燒菜,把自己最珍貴的絕活貢獻給這群孩子,讓他們以後有謀生的技能。其中一位廚師的鄰居剛好是計程車司機,知道了這樣的事情,非常感動,主動答應每星期免費載他到桃園。

我們這個社會需要的就是更多這樣的人,願意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,付出、貢獻、幫助更多的人,只要我們願意,當可以成為一個「發光體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