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.目標:
(1)
激發學童的榮譽心,能快樂的學習,自在的成長。(2) 做為日常生活成績評分的依據。
(3) 讓老師、家長能瞭解學童在校的行為。
二. 方式:
分成鼓勵獎賞、機會提醒、適度處罰等三個方式。
(1)
獎賞:任何時候,只要有表現優異者,皆可得到鼓勵獎賞。表現優良蓋一個榮譽章,集滿10個榮譽章可換獎勵卡或文具。分成鼓勵獎賞、機會提醒、適度處罰等三個方式。
(2) 機會提醒和適度處罰:
1. 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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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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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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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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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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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次(含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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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一疏失事件
(作業缺交、晨檢不合格、學用品未帶、上課不專心、行為上的犯錯、座位未保持整潔、沒有禮貌、做事不盡責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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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口頭勸導、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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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口頭勸導、登記。
3. 扣一個榮譽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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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聯絡本提醒或電話告知父母。
2. 扣兩個榮譽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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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適度處罰:
練習背書。
練習生字。
下課服務十分鐘。
清潔班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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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說明:對於情節重大的行為過錯,如偷竊、欺騙、暴力、威嚇等行為,老師將視實際情況調整方式,並與家長、輔導室緊密聯繫,共同尋求完善的解決。
三. 說明:
(1)
本榮譽制度是以獎勵為主,希望能建立學童的榮譽心。(2) 所有的優良表現與生活上的疏失、錯誤態度皆會影響學期的日常生活表現成績,對於畢業成績更是影響深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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